北京汽车报废年限是多少?
为了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汽车的安全,在车辆使用年限到达或者是里程数到达一定数额的情况下,会要求车辆强制报废。那么北京汽车报废年限是多少呢?北京汽车报废年限
根据最新的交通法规定,家用5座7座的车型没有使用年限,只要是能通过年检就可以继续使用,并不会强制性报废,如果年检不合格,则需要强制性报废。如果是小、微型出租车,那么在使用8年后,就要强制报废,出租车的使用频率比较高,报废年限也比较低。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。微型载货汽车到达12年时就要报废,而重、中、轻型货车以及牵引类汽车都拥有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。
当车辆达到了报废的要求,一定要去车管所主动报备,然后将车辆报废,如果车辆到了报废期,但是车主仍然行驶上路,被交警发现之后,不但要强行报废,还会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北京汽车报废流程
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《机动车变更、过户、改装、停驶、报废审批申请表》一份,加盖车主印章;
②登记并审核申请,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对车辆查验认定,符合汽车报废标准,核发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
③车主持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;
④回收企业经查验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后将车辆解体,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,车架(底盘)要割断,并进行照相、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汪明》和支付残值;
⑤车主持《申请表》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查验、核对并签字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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