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葩!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不算酒驾?
俗话说的好“一年之计在于春”,春天到了很多人会去游山玩水进行“踏青”,这属于好事,但是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“踏青”就是不对的了。2019年3月9日,桐柏公安交警在景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中,查获一起酒驾踏青的违法行为,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。
3月9日,星期六,桐柏公安交警毛集中队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部署,结合季节特点,科学合理安排勤务,在佛教学院景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。14时许,一男子驾驶豫R286XX号两轮摩托车驶入检查点,执勤民警发现该男子面色通红,浑身酒气,有饮酒嫌疑,当即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,经检测其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0mg/100ml ,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。经查,该摩托车驾驶人胡某,驾驶证准驾车型为D,所驾驶摩托车自2012年购买摩托车挂牌后,再无车辆年检记录。已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,该摩托车已达强制报废摩托车标准。
“喝酒不开车,你知道吗?”面对交警的询问,胡某竟称“不知道,我就喝一瓶啤酒,就住在附近”。
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,喝酒不开车,人人都知道,可这胡某“装不知道”,他认为“喝的是啤酒,驾驶的是摩托车,行驶的又很近,故不算酒驾,摩托车才购买8年,没有达到报废”
公安交警提醒:有些人认为喝的是啤酒,酒后驾驶摩托车,不算酒后驾驶,只有驾驶汽车才算,实际上,二轮、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,和汽车一样,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。
一些人自认为平时放在家中不怎么开、且使用年限较长的二手汽车和二手摩托车不参加年检没多大问题,或误认为机动车要到了车辆检验不过关、维修没必要的状态时才算报废,殊不知,连续三个周期未审验的机动车辆,无论新旧都属于报废车范围。
目前,桐柏公安交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等法律规定,依法对胡某饮酒后驾驶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,对该报废摩托车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,对胡某罚款1200元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D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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